2011年5月4日下午14时,3号楼一名业主向安管员反映11楼有胶皮味,经安管员上楼查看,情况属实。并及时通知监控人员,监控人员通知工程部、客服部及公司领导,大家迅速赶赴现场。经电工查看走廊电表未发现任何异常。为安全起见,总经理助理当即决定逐户排查,最后确认1114房间有异味,于是转前台联系1114房间业主。待业主归来查看,室内已浓烟滚滚,物业公司人员冲进现场将火源扑灭,并联系中山消防大队警官鉴定起火原因,系业主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扔进卫生间垃圾桶导致此次火灾。1114业主对由于自己疏忽造成的火灾深表歉意,但对于物业公司发现及时并处理得当,避免其遭受更严重损失表示感谢。通过此次火灾事故的处理,进一步加深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信任,从而使业主与物业间的沟通更为顺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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